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4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关于其部分质押股票解除质押及部分股票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3年12月10日,郭现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4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5%)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2月10日,到期购回日为2015年12月10日,购回期限为730天;2015年5月29日,郭现生先生提前办理完成了上述质押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2、2015年6月11日,郭现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1日,到期购回日为2017年6月9日,购回期限为729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截至本公告日,郭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05,42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5%;累计质押股份为191,87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2%。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