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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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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5-33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发行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注册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并将分期择机发行,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九个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把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时机,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如下:

 (一)注册发行品种、期限和规模

 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中期票据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十年,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九个月)。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十年。

 (二)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及公司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决定聘任或解聘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6.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34)。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2015-34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日

 至2015年7月1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日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15年6月25日或该日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1501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伟中 冯璐

 电话:(010) -58685117, 58685100

 传真:(010) -64829902

 邮编:10010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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