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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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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5临036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昌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王均豪先生、董事胡著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长肖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在任高管5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谌文友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联创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5临037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担任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因公司有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国盛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目前已启动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与国盛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终止协议书》。根据前述协议,公司与国盛证券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协议终止,国盛证券对公司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未完结的保荐工作将由国泰君安完成。国泰君安已指派施继军先生、支洁女士担任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施继军先生、支洁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保荐代表人施继军先生、支洁女士简历:

 施继军先生: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学士,拥有22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主持或参与上海银行IPO、航天机电IPO、上海汽车非公开发行、上实联合增发、上实联合配股、航天机电配股、张江高科配股、中色股份配股、上海梅林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支洁女士: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拥有6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主持或参与新北洋IPO、金通灵IPO、新界泵业IPO、合兴包装非公开发行、峨眉山非公开发行、复星医药公司债以及交运股份公司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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