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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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赖方静静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赖敏聪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余6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少琳出席了会议、高管张初全、曹耀峰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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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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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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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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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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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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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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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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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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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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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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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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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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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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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均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雪光、过琳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