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7号),核准公司向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名交易对方发行合计120,164,7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313,43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详见2015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2015年5月14日,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22日变更名称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标的资产”)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转让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华工百川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2015年5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目前公司正准备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313,43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