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5月15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开市起复牌。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交易各方及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后续工作。
审计机构正在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盈利预测审核;评估机构正在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公司及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正在继续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及相关申报材料制作工作;交易各方正在加紧落实促成交易完成的各项条件。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待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通知。
二、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在本次预案“重大风险提示”、“第七节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本次重组有关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再次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前期披露的有关公告内容,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