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5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与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新疆富丽达将其所属的粘胶纤维主要生产设备出售给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融资总金额为6亿元,租赁期限为72个月,租赁利率为5.65%,本次融资租赁手续费为1,750万元,租赁押金3,600万元(租赁押金可以抵扣最后一期租金),实际到账金额54,65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