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15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819,442股新股,相关公告详见2015年6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非公开发行工作进度,公司决定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