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且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8号)验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55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时,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告:2015-01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已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331003000015809
名称: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慧慧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4日
营业期限:1996年12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大容量注射剂、冲洗剂(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2日)。生产销售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