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6月9日、6月10日和6月1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和201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披露了报告书及摘要。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已经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和201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十二章风险因素”等内容均详细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风险因素。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