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5—0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税前0.31元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0.294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人民币0.279元。

 ●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8日

 ● 除息日:2015年6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19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1,380,000元。

 2、发放年度:201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31元

 5、税收代扣代缴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45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79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79元。

 (4)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1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8日

 除息日:2015年6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5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公司股东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账号B880321531)、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号B880604832)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二)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

 传真:0513—83521807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邮政编码:226017

 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七、备查文件目录

 《江山股份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