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2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于2015年1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150093 号《受理通知书》。2015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093号),要求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经与各中介机构沟通,考虑到反馈意见中相关中介机构涉及的核查工作尚需一定时间,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