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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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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6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5年6月10日下午3:00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周颖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独立董事王宾先生因参加国际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革先生代为表决;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5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5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进行全面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

同意对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5年6月制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5年6月制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15年6月制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15年6月制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5年6月制订)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5年6月制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6月制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6月制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6月制订)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6月制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合作方出资转让和出资方式变更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外方股东阿根廷Biogénesis Bagó S.A.公司(以下简称“阿根廷BB公司”)出于自身实际情况考虑,将其持有的杨凌金海30%出资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乌拉圭Biogénesis Bagó Uruguay S.A.公司(以下简称“乌拉圭BB公司”)。

乌拉圭BB公司将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方式认缴杨凌金海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阿根廷BB公司剩余未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943,728.95元将由现金出资变更为无形资产出资。公司放弃本次杨凌金海出资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出资转让及出资方式变更后,杨凌金海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元)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元)
1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币55,000,000.0055.0055,000,000.00
2上海润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货币5,000,000.005.005,000,000.00
3Biogénse Bagó S.A.货币8,056,271.058.068,056,271.05
无形资产1,943,728.951.94
4Biogénesis Bagó Uruguay S.A.无形资产30,000,000.0030.00
 合计 100,000,000.00100.0068,056,271.05

上述出资转让及出资方式变更将不会影响公司对杨凌金海的控股权以及杨凌金海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授权公司及杨凌金海管理层具体办理与上述出资转让、出资方式变更相关的无形资产评估、政府审批、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同意公司为杨凌金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项目的资金需求,在优先使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下,如杨凌金海实际获得的贷款小于20,000万元,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将以贷款银行认可的方式,为杨凌金海剩余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系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需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担保事项,并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向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筹借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缓解资金暂时短缺的压力。

本次借款为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需向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借款事项,并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本次借款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符合税务管辖机关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的要求,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农副产品收购”,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1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增加经营范围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前述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前述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

担保人名称: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上海豪园已实际为杨凌金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同意公司为杨凌金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优先使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下,如杨凌金海实际获得的贷款小于20,000万元,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将以贷款银行认可的方式,为杨凌金海剩余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杨凌金海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项目,是采用阿根廷Biogénesis Bagó S.A.公司(以下简称“阿根廷BB公司”)的高度纯化全悬浮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口蹄疫疫苗的生产。该项目建设进入关键期,根据项目预算,尚需建设资金约20,000万元。

为保证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同意公司为杨凌金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优先使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下,如杨凌金海实际获得的贷款小于20,000万元,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将以贷款银行认可的方式,为杨凌金海剩余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本次担保相关的银行贷款协议、保证协议尚未签署。

二、杨凌金海基本情况

杨凌金海成立于2013年2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神农路建设大厦504-505室,法定代表人张海明,主营业务为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正处于建设期。杨凌金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杨凌金海资产总额102,740,119.14元,负债总额38,579,664.79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8,579,664.79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4,160,454.35元,资产负债率37.55%。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080,125.6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5年3月31日,杨凌金海资产总额130,826,111.50元,负债总额68,879,430.5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879,430.57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1,946,680.93元,资产负债率52.65%。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2,213,773.4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海豪园基本情况

上海豪园成立于1999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5885号4160室,法定代表人张海明,主要经营业务为投资管理。上海豪园持有公司50.899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四、审议程序

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需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担保事项,并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杨凌金海并没有生产口蹄疫疫苗的技术和相关经验。若阿根廷BB公司不能如约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口蹄疫疫苗投资及生产将可能无法顺利实施。因此,阿根廷BB公司没有按出资比例为杨凌金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股东本次为杨凌金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加快项目推进。杨凌金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未对外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豪园累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0。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杨凌金海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拟向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筹借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缓解资金暂时短缺的压力。

一、借款情况概述

1、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拟与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签署借款协议,向其筹借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缓解资金暂时短缺的压力。

2、借款协议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甲方(债权人):张海明 乙方(债务人):杨凌金海;

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支付方式:借款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

特殊约定: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确有实际情况不能按时还款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可适当顺延还款期限。

二、杨凌金海基本情况

杨凌金海成立于2013年2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神农路建设大厦504-505室,法定代表人张海明,主营业务为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正处于建设期。杨凌金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杨凌金海资产总额102,740,119.14元,负债总额38,579,664.79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8,579,664.79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4,160,454.35元,资产负债率37.55%。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080,125.6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5年3月31日,杨凌金海资产总额130,826,111.50元,负债总额68,879,430.5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879,430.57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1,946,680.93元,资产负债率52.65%。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2,213,773.4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张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37.567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海明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101011961XXXXXXXX,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国),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XX号XX室。

四、审议程序

本次借款为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需向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借款事项,并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借款系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为杨凌金海项目建设提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缓解杨凌金海资金暂时短缺的压力,保证工程正常建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借款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之间未发生借款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杨凌金海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用于实验用仔猪、幼禽业务的结算。根据税务管辖机关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意见,公司须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农副产品收购”,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1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增加经营范围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10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于201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RMB【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万元(RMB280,000,000)。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兽用活疫苗及灭活疫苗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相关原辅材料的进出口、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兽用活疫苗及灭活疫苗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相关原辅材料的进出口、批发;农副产品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批准单项发生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5%以下的对外担保或抵押;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出现本条所属情形的,视同公司的行为。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上述购买或者出售的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仍包含在内。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前述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投资品种基本要求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为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3、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4、授权事项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

5、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虽然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财务管理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情况下、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前述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1元,募集资金总额47,67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875.61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94.384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出具了XYZH/2014SHA1035-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类型总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建设周期
1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22,46922,4692年
2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3,3883,3883年
3补充营运资金16,00016,000-
 合计41,85741,857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2015年5月1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奉贤支行、上海浦发银行奉贤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号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万元)募集资金项目
1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1101476136300722,469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2兴业银行奉贤支行2164101001000825703,388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
3上海浦发银行奉贤支行9874015800000203415,937.3843补充营运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2、投资品种基本要求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为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合法合规。

4、授权事项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

5、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财务管理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管理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海利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

至2015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718海利生物2015/6/2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0890800)。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5日(09:30—15: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403

传真:021-60890800

电话:021-60890892(直线)

联系人:王迅、徐文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5年6月10日下午5:00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楼觉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6月修订)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情况下、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718、证券简称:海利生物)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及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6月8日、6月9日、6月10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书面征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实得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没有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上述重大事项。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并切实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如行业风险、业务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等。谨慎判断,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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