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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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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5-03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1.3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538万股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4年11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议案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1.3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3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628,600,000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分配12,572,000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6月10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6月10日实施完毕。(具体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2015年4月18日及201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1.3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11.34元/股—0.02 元/股

 =11.32元/股

 2、发行数量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538万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底价÷调整后发行底价

 =4530万股×11.34 元/股÷11.32元/股

 =4538万股(取整数)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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