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31日,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到升华集团通知,其于2015年6月9日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5年6月9日。
2015年6月5日,升华集团与沈培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升华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沈培今,合计转让60,832,3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截止本公告日,升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8,999,8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7%,其中尚有34,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8%。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