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公司”)出具的《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关于减持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集团总公司于2015年6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00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015年6月5日至6月9日,集团总公司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4%。现将6月9日集团总公司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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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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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完全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集团总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