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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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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直销电子自助交易业务开通招商银行支付方式及部分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商银行”)合作,面向持有招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开通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5年6月12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

 持有招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使用招商银行支付方式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并且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可的个人投资者。

 四、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的基金产品。

 五、适用业务范围

 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及手机交易系统。

 1、持有上述银行卡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的业务如下:

 ■

 注:“√”表示已开通

 2、持有上述银行卡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办理的业务如下:

 ■

 注:“√”表示已开通

 3、持有上述银行卡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手机交易系统办理的业务如下:

 ■

 注:“√”表示已开通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有关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自助系统使用招商银行支付方式交易时,按照以下费率标准执行:

 1、投资者申购、组合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如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按照原费率执行。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2、基金转换费率及约定基金转换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如原转换费率低于或等于0.6%,按照原费率执行。基金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赎回费两部分构成,优惠费率只针对申购补差费,赎回费无优惠。

 3、基金认购费率、赎回费率、后端收费模式费率均按相应基金最新披露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执行。

 4、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重要提示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业务前,请详细阅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个人版)业务规则》、《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个人版)服务协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交易协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电话交易业务规则》、《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手机交易协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手机交易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服务协议、法律文件,了解网上交易固有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投资者开立本公司网上交易账户视同接受并认可本公司上述服务协议。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十、本公告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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