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兴业添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129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月1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名称 | 证监许可【2015】736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5年6月4日
至 2015年6月8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 6月 9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70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000,543,432.50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56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3,000,543,432.50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56 |
| 合计 | 3,000,543,434.06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5,368.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2%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6月10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100,00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136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 月 10 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5】861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5年6月4日
至 2015年6月8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69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61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848,424,446.42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22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848,424,446.42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22 |
| 合计 | 1,848,424,447.64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5,268.54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3%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 年6 月10 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100,00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两年后的双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两年后的双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6 月 11 日
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136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 月10 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5】860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5年6月4日
至 2015年6月8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69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62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45,126,235.69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6.77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245,126,235.69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26.77 |
| 合计 | 1,245,126,262.46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5,268.54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4%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 6 月 10 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100,00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