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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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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4,742,467,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办法

 1、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人:伍静茹

 3、电 话:027-65799866

 4、传 真:027-85481726

 六、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Ο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

 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满足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60%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管机关核定的发行额度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决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具体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净资本变化情况向主管机关重新申请发行总额度;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公告请分别参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和2014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341号)。根据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我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9亿元,有效期一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定于近期发行201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类型: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4、发行人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截至发行公告签署日期,发行人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为30亿元。

 5、最高发行余额:人民币59亿元(RMB5900000000.00元)。

 6、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20亿元(RMB2000000000.00元)。

 7、债券期限:90天,自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9月16日。

 8、债券面值: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9、发行价格:本期短期融资券按面值100元发行。

 10、发行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取固定利率,发行利率通过招标系统招标决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利率不变,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发行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采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

 12、招标标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票面利率。

 13、债券形式: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式。

 14、债券承销: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方式为承销团承销。

 1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招标日:2015年6月17日。

 17、分销日:2015年6月18日。

 18、缴款日:2015年6月18日。

 19、起息日:2015年6月18日。

 20、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年6月18日。

 21、交易流通日: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

 22、到期兑付日:2015年9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3、兑付金额: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按照面值和利息兑付。

 24、本息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将在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5、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为A-1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27、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28、流通交易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9、登记托管机构:本期短期融资券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关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其他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近期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所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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