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号),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7日开市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201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详见2015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号), 2015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号),2015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号)。
2015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