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增资并控股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拟利用1.53亿自筹资金对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融锂业”)进行增资,并实现控股(占51%股权)。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目前,恒信融锂业试生产线上的浓缩和沉锂装置已安装完毕。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规避后续投资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联系了多家检测机构对碳酸锂成品进行检测。
近日,公司已经取得3家检测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中检)、南开大学中心实验室、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都危检))的检测报告和1家客户的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显示,试生产线上取得的产品其碳酸锂主含量达到电池级碳酸锂国家标准。
公司将按照与恒信融锂业原股东签署的《增资协议》,在第二期增资款条件全部达成后尽快完成增资程序,及时向恒信融锂业支付第二期9300万增资款,供其推进年产1.8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目前,公司投资新建的年产1.8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线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