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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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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董-0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6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6名,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名单如下:

 张斌、陈凌旭、黄祖荣、叶宏、任德坤

 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任德坤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5临-12)。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5临-13)。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3、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临-11)。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临-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9日—2015年6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5:00 至 2015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董-0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监-01)和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董-08)。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10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代码:“360993”。

 2、投票简称:“闽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闽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闽东电力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登陆成功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曦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临-1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金额: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前提下,在发行期限内分期分笔发行。

 三、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四、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五、中介机构: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六、发行方式: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期限:不超过366天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临-1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金额: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前提下,在发行期限内分期分笔发行。

 三、主承销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四、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五、中介机构: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六、发行方式: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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