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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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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通过暨发行 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通过暨发行 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002、2015-012号公告)。

 2015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16号),接受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于注册通过后2个月内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5年,每张面值为100元。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银行贷款,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披露公告)。

 公司将根据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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