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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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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5-02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4,438,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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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2、咨询联系人:王振宇、张海涛

 咨询电话:0433-6238973,传真:0433-623897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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