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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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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2人,于春玲董事、陈丽红董事和廖南钢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于春玲董事授权周群董事、陈丽红董事授权李洪生副董事长、廖南钢独立董事授权李正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8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董事吉明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董事伍东向、吉明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8号)。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到会监事8人。会议由赵祥智监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2015年4月10日,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加快推进深中置业公司53.82亩地块项目开发及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投资开发计划的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快推进53.82亩土地项目自主开发进度,满足后续开发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置业公司”)向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下同)两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于2015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吉明董事因担任深中置业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5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6,0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2亿元。

 (二)担保期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期满后两年。

 (三)担保范围: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项目开发的顺利实施,加快推进深中置业公司53.82亩土地项目自主开发进度,公司拟为深中置业公司自行筹措所需资金提供相应担保。深中置业公司将用项目开发产品销售收入作为担保抵押。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以解决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拟向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以自有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合作,具体模式为: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通过将选定自有设备出售给华一租赁,再向华一租赁租回设备。设备所有权在华一租赁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华一租赁。在租赁期内,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分别按期向华一租赁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以100元名义价回购相应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为了满足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分别为新电力公司、深南电中山公司提供1.9亿元(人民币,下同)和6.1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已于2015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伍东向董事因担任深南电中山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吉明董事因担任深南电中山公司副董事长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生产办公楼6栋103、105室

 法定代表人:黄健

 注册资本: 11,385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

 (注:本公司对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主营业务:余热利用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余热利用发电。增加:燃机发电。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海城北路

 法定代表人:伍东向

 注册资本:74,68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5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营业务:燃机发电、余热发电、供电和供热(不包括供热管道)项目。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1、新电力公司1.9亿元;

 2、深南电中山公司6.1亿元。

 (二)担保期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期满后二年。

 (三)担保范围:主债权、违约金、甲方代为交纳的保险费及利息(若有)、损害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以及住宿费)

 (四)保证方式:为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履约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盘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电力资产,满足正常生产和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分别为新电力公司、深南电中山公司提供1.9亿元和6.1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深南电中山公司在2012年完成增资后,资产状况有了较大改善,经营情况已逐步好转,同时该公司已将所有资产抵押给公司,其发电所产生的现金流可为该公司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保障。

 (二)新电力公司已将资产托管给公司运营,其财务状况完全由公司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提示性公告日期:公司将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5年6月17日

 (七)出席对象: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见证律师。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八)召开地点: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7;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6月24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一)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三)联系人:胡 琴、谢仰炎、江媛媛

 (四)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

 (五)邮政编码:518053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15年6月25日在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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