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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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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6月8日收到股东顺威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顺威控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诺安基金”)和文细棠通知,顺威控股于2015年6月7日分别与诺安基金、文细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

 1、顺威控股向诺安基金的诺安金狮66号资产管理计划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1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

 2、顺威控股向文细棠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顺威控股

 ■

 本次交易完成前,顺威控股持有公司39,99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与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顺德区祥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祥得投资”)共同控制本公司;交易完成后,顺威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9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2、文细棠

 ■

 本次交易完成前,文细棠未持有公司任何权益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文细棠直接持有公司12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通过诺安金狮66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合计持有公司2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将于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顺威股份的控股股东祥得投资和第二大股东顺威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顺威股份自2012年5月2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已满36个月。

 同时根据《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顺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黎东成、麦仁钊、杨国添、何曙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发行人股东回购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顺威控股本次转让的股份数为2800万股,占黎东成、麦仁钊、杨国添、何曙华通过祥得投资及顺威控股合计持有顺威股份114,495,354股的24.46%。

 2、本次股份转让各方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祥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顺威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黎东成、麦仁钊、杨国添、何曙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由顺威控股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由文细棠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顺威控股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文细棠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顺威股份,股票代码:002676)已于2015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发布了《停牌公告》(2015-004)。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2015-018、2015-019、2015-021、2015-023、2015-024)。

 控股股东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为股份转让,公司于2015年6月8日收到了相关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该股份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披露见同日刊登的由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由顺威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文细棠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事项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无法做出更进一步说明。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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