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名称:宝新能源,股票代码:000690)于2015年6月3日、4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 年5 月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至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配套文件;2015年6月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至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件(详见公司2015-019、2015-024号公告);
2、2015年6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5-026至2015-033号公告);
3、2015年6月5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13.652元/股,购买数量4,197,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2015-035号公告);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取得的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