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4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6月5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13.652元/股,购买数量4,197,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