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3年5月20日,鲁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将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231万股(2014年6月13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为4115.5万股,占公司总股8.88%),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上述股权质押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的通知:于荣强先生质押给陆家嘴的823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解除质押,并已于2015年6月4日和2015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2015年6月4日和2015年6月5日,于荣强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和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共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质押给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荣强先生已分别于2015年6月4日和2015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分别从2015年6月4日和2015年6月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于荣强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票329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4%。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28000万股,占于荣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5.0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2%。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