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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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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5-057
债券代码:112158 债券简称:12民生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5月19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5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日期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日期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73,311,8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见附件: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03号

 咨询电话及传真:029-8748187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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