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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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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6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5年6月5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调整接受委托贷款额度及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委托方的情况及公司的需要,公司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接受委托贷款的议案》中接受委托方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贷款额度由5000万元(包括中期票据、统借统还等)调整为5亿元整。同时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中接受委托方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贷款预计发生额由2500万元调整为5亿元整。(上述两个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披露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和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临2015-015号公告)

 公司接受委托方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委托贷款总金额仍维持不超过人民币叁拾陆亿元整。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等文书。

 本次接受委托贷款属关联交易。由于公司股东会已批准接受委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四公司间相互调剂使用,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委托贷款没有超过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贷款总额度。因此,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王辉先生、刘文德先生、刘朗明先生、吴晓鹏先生、张红信先生、邵凯旋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的议题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三、上网公告附件(如适用)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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