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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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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芭田股份(股票代码:00217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芭田股份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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