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5-063

 债券代码:112087 债券简称:12中富0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措施概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1.8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年5月28日公司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中富01;代码:112087),募集资金5.9亿元,发行利率为5.28%,该期公司债于2012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5年5 月28日,公司未能按期全额支付本金,仅支付本金人民币20,650万元,占本期债券应付本金的35%,尚余38,500万元未支付。

 为充分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提出对本期公司债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债券偿付的增信措施。

 2015年5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债追加偿债担保的议案》。根据议案及相关公告,公司拟以自身持有的合计约33万平方米的土地和合计约10.2万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作为偿债担保。公司利用上述资产通过抵押融资或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必须优先用于“12中富01”公司债的偿付。

 公司将自即日起开始办理将下述资产抵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手续。

 拟抵押资产清单如下:

 ■

 二、其他债权人拟采取的措施

 1、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

 2012年3 月28日,公司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2 珠中富MTN1,债券代码:128208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亿元,发行时债券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为AA,期限5 年,固定利率6.60%。

 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定于2015年6 月5日召开“12 珠中富MTN1”的持有人会议,由“12珠中富 MTN1” 持有人集中审议《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尚无表决结果,待收到表决结果后将及时公告。

 2、银团贷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银团贷款将于 2015 年 6 月及 9 月到期,明细如下:

 ■

 公司现有被银团限制资金中5,650万元为2015年6月9日到期,银团届时将直接划扣归还银团贷款,6 月 9 日到期的剩余的 3,000 万元及 6 月24 日到期的 6,250 万元,公司正与银团协商贷新还旧方案。

 三、媒体报道及投资者情况

 公司“12中富01”公司债券违约后,公司注意到新闻媒体对公司债违约事件进行了报道,主要关注债务违约及后续偿债措施等,公司将会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就公司偿债进展情况及时通报。

 公司“12中富01”公司债券违约后,公司积极通过公布的投资者热线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如实的将公司最新情况反馈给投资者,以求得投资者的谅解与支持。

 四、针对无法按期全额支付本金的后续安排

 1、努力筹措资金,延期支付剩余本金

 目前,公司仍在通过自身及外部资源尽最大努力筹措本金将延期支付的部分,争取尽快确定资金到位时间,并及时将延期兑付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告,将广大债券持有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履行违约措施

 如公司无法于原定兑付日全额支付“12中富01”本金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针对违约承担相关的责任。

 (1)当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金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承担延期支付的部分所对应的应付利息和罚息

 《募集说明书》规定,对本期利息延期支付的部分应根据逾期天数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50%。

 公司已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交关于“12中富01”(证券代码:112087)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愿以高于“12中富01”公司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逾期利率标准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年化利率9%,自债券到期日起,时间不超过6个月。

 4、公司拟继续与银团沟通,采取要求银团退回被扣划资金、释放限制资金及保证金、继续向公司提供贷款、释放抵质押资产或引入新银行组建新银团等措施。

 五、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由于本期债券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本金,发生实质违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于2015年5月28日发出《关于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015年6月2日,公司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关于珠海中富为“12中富01”提供偿债担保的议案》和《关于珠海中富提高“12中富01”逾期利息的议案》,经会议召集人审议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要求,纳入本次会议议案。

 2015年6月4日,为进一步明确《关于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所涉网络投票内容和补充公司提出的议案,受托管理人发出《关于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补充议案请见《补充通知》附件二的议案五和议案六)。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中富01”风险处置的进展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珠海中富”或“公司”)公开发行的“12中富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我司”),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利益,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12年5月1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1.8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年5月28日珠海中富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中富01;代码:112087),募集资金5.9亿元,发行利率为5.28%。本期债券于2012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至2012年7月底所募集资金已按照承诺用途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3年5月28日、2014年5月28日,发行人分别支付了前两年的利息。

 由于发行人 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6.3 条等规定,本期债券于2014年6月30日起正式暂停上市。

 为了保证及时偿还到期本息,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行珠海分行”或“监管行”)于2014年8月签订了《偿债保障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在监管行设立偿债专户,珠海中富承诺在本期债券余下的付息日(2015年5月28日)的14个工作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专户,在本期债券到期日(2015年5月28日)的前三个月逐月按20%、30%、50%的比例将应付本金存入偿债专户。

 发行人已于3月28日将第一笔偿债保障资金 11,800 万元按时足额存入偿债专户;4 月 28日,未能足额将第二笔偿债资金存入专户,于4月29日,发行人将1500万元存入偿债专户;5月7日,发行人已将应付利息3,115.2万元存入偿债专户;5月15日发行人向专户存入500万元;5月21日,发行人向专户存入500万元;5月22日,发行人向专户存入500万元;5月26日,发行人通过收回应收账款,新筹集偿债资金5850万元。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筹足全部2014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利息3,115.2万元,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税金后的付息资金已于5月27日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本金资金仅落实人民币20,650万元,已于5月27日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兑付本金。(相关兑付方案请见发行人公告)

 因此,“12中富01”债券本期本金未于原定兑付日 2015年5月28日按期全额支付,仅支付本金人民币20,650万元,占本期债券应付本金的35%,尚余38,500万元未支付,本期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

 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详细情况请见下文“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二、 发行人提供担保措施概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提出对本期公司债券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债券偿付的增信措施。

 2015年5月29日,珠海中富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债追加偿债担保的议案》。根据议案及相关公告,珠海中富拟以自身持有的合计约33万平方米的土地和合计约10.2万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作为偿债担保。珠海中富利用上述资产通过抵押融资或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必须优先用于“12中富01”公司债的偿付。

 发行人已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交《关于珠海中富为“12中富01”提供偿债担保的议案》。

 发行人将自即日起开始办理将下述资产抵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抵押手续。

 拟抵押资产清单如下:

 ■

 三、 其他债权人拟采取的措施

 1、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

 2012年3月28日,珠海中富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2珠中富MTN1,债券代码:128208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亿元,发行时债券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为AA,期限5 年,固定利率6.60%。

 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定于2015年6 月5日召开“12 珠中富MTN1”的持有人会议,由“12珠中富 MTN1” 持有人集中审议《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尚无表决结果。

 2、银团贷款的相关情况

 珠海中富银团贷款将于 2015年6月及9月到期,明细如下:

 ■

 珠海中富现有被银团限制资金中5,650万元为2015年6月9日到期,银团届时将直接划扣归还银团贷款,6 月 9 日到期的剩余的 3,000 万元及 6 月24 日到期的 6,250 万元,发行人正与银团协商贷新还旧方案。

 四、 媒体报道及投资者情况

 珠海中富“12中富01”公司债券违约后,发行人注意到新闻媒体对公司债违约事件进行了报道,主要关注债务违约及后续偿债措施等,发行人将会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就公司偿债进展情况及时通报。

 珠海中富“12中富01”公司债券违约后,发行人通过公布的投资者热线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如实的将公司最新情况反馈给投资者,以求得投资者的谅解与支持。

 五、 发行人针对无法按期全额支付本金的后续安排

 1、努力筹措资金,延期支付剩余本金

 目前,发行人仍在通过自身及外部资源尽最大努力筹措本金将延期支付的部分,争取尽快确定资金到位时间,并及时将延期兑付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告,将广大债券持有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履行违约措施

 发行人无法于原定兑付日全额支付“12中富01”本金,受托管理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针对违约承担相关的责任。

 (1)当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金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承担延期支付的部分所对应的应付利息和罚息

 《募集说明书》规定,对本期利息延期支付的部分应根据逾期天数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50%。

 发行人已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交《关于珠海中富提高“12中富01”逾期利息的议案》,发行人愿以高于“12中富01”公司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逾期利率标准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年利率9%,时间不超过6个月。

 4、发行人拟继续与银团沟通,采取要求银团退回被扣划资金、释放限制资金及保证金、继续向公司提供贷款、释放抵质押资产或引入新银行组建新银团等措施。

 六、 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由于本期债券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本金,发生实质违约。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于2015年5月28日发出《关于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督促发行人及时完成资产抵押手续,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2015年6月2日,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关于珠海中富为“12中富01”提供偿债担保的议案》和《关于珠海中富提高“12中富01”逾期利息的议案》,经会议召集人审议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要求,纳入本次会议议案。

 2015年6月4日,为进一步明确《关于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所涉网络投票内容和补充发行人提出的议案,受托管理人发出《关于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补充议案请见《补充通知》附件二的议案五和议案六)。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受托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也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我司相关公告。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2中富01”(证券代码:112087)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最新参会登记情况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12中富01”受托管理人于2015年5月28日公告了《关于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决定召开“12中富01”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应对本期债券违约并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广大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的权利,争取更多债券持有人参会以尽可能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途径。本次会议的现场参会登记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6月8日17:00。会议筹备期间,受托管理人将每周公告已登记参会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

 截至2015年6月4日16时,本次会议筹备组共收到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2,102,750元的债券持有人的参会确认反馈,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55%,筹备组提请拟以现场方式参会的投资者尽快完成参会登记。

 为切实增加本次会议参加人数以便对会议议案进行有效表决,受托管理人提请各位债券持有人积极参会,可以本人参会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会(包括委托本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为节省参会成本,受托管理人请求不便于本人现场参会的债券持有人积极参与网络投票或者委托本受托管理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同时,为便于受托管理人做好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请拟现场参会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向受托管理人进行参会登记。

 受托管理人将继续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12中富01”《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尽职履责,督促发行人尽快落实未付部分本金和逾期利息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2中富01”(证券代码:112087)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最新参会登记情况公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