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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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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公告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5-02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上午在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第7届21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监事会成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钱永祥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事项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提出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并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因此本公司按照一般事项披露审议通过的以下事项:

 1、批准本公司附属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锡宜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借款人民币0.8亿元和0.7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息按当期银行基准利率结算。

 由于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此次借款为关联交易。董事钱永祥先生、陈祥辉先生及杜文毅先生因是关联董事,对此项决议回避表决。

 2、批准广靖锡澄公司向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7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息按当期银行基准利率下浮5%结算。

 由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此次借款为关联交易。董事钱永祥先生、陈祥辉先生及杜文毅先生因是关联董事,对此项决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5-02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上午在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第7届14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严师民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青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批准本公司附属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锡宜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借款人民币0.8亿元和0.7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息按当期银行基准利率结算。

 2、批准广靖锡澄公司向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7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息按当期银行基准利率下浮5%结算。

 议案表决情况:所有议案同意票为4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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