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0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06月03日在巨潮资讯网,2015年06月0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公司关于取消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会议具体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0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06月10日(星期三)15:00至2015年06月11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06月0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国际广场26楼26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议案名称
议案1: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2: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05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中: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5年06月09日~2015年0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国际广场2805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6;投票简称:汇源投票
2、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汇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2;1.03元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3;2.01元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4;2.02元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5;3.01元代表议案2的子议案2.1;3.02元代表议案2的子议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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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会议两项议案均需进行累计投票,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A. 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B. 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C.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6月10日(星期三)15:00至2015年06月11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家林
联系电话:028-85516610 传真:028-85516606
邮政编码:610041
2、会议预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5年06月11日召开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该表决委托人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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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需累计投票,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2、股东对每一项表决,需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输入股数,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