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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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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5-00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 5日(星期五)上午9: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赵东列董事授权张凯臣副董事长。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智大勇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决议有效。

 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在投票表决前,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5年6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考核提名,其中4人连任,2名独立董事任期已满六年,补选2位独立董事,另补选1位非独立董事。在征求相关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第七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的提议,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拟推荐智大勇、张凯臣、徐建伟、赵迹、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担任,其中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各位董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田国双、王栋、李华菊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我等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且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改造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2014年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环保减排改造项目的议案》(2014年2月25日公司临2014-003号公告),计划在三年内分期完成环保减排改造项目,估算项目总投资5160万元。至2015年1季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50.15万元,建设完成了一台13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改造、三台130吨煤粉炉脱硝改造、低氮燃烧改造和布袋除尘器的部分改造。

 今年以来,哈尔滨市环保部门重点加强了脱硫及厂区扬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并以《环境监察督办通知书》(哈环监法[2015]5号文件)形式对公司环保减排改造提出了监察督办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公司拟对原环保减排改造计划进行调整,对原未纳入改造计划的一台13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与已批准的三台130吨煤粉炉一并进行脱硫改造。该部分改造预计增加投资约900万元。另对电厂储煤场围墙增设抑尘网预计增加投资约550万元。总计需增加投资14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2:00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本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09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俄罗斯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项目五家全资子公司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林业)、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余额15,146.8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分期对以上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5年3月,为维持项目日常运营,公司对东方林业增加投资62.71万元。由于公司已决定对上述五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本年对东方林业新增的62.71万元投资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公司决定拟对该笔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附:各位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附:

 智大勇先生简历

 姓 名:智大勇

 性 别:男

 民 族:汉

 出生日期:1963年1月

 学 历:硕士研究生

 工作经历:

 1981.9—1985.7 北京工业学院管理工程系

 1985.7—1987.9 北京工业学院管理工程系助教

 1987.9—2005.7 哈尔滨市计委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5.7—2010.1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12—2010.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1 —2014.3 哈尔滨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 主任、党组书记

 2014.3—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4.4—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凯臣先生简历

 姓 名:张凯臣

 性 别:男

 民 族:汉

 出生日期:1964年1月

 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

 1983年—1987年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 城建系

 1987年—1999年 哈尔滨市供热办助工、副处长

 1999年—2003年 哈尔滨市热电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

 2003年—2008年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8年—2009年5月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9年5月—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9年12月—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徐建伟先生简历

 姓 名:徐建伟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57年1月

 文化程度:大学

 职 称:经济师

 工作经历:

 曾任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科长,岁宝集团北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9月起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止2015年5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票27,612股。

 赵迹先生简历

 姓 名:赵迹

 性 别:男

 民 族:汉

 出生日期:1972年11月12日

 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

 1994.03—1997.07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公司职员

 1997.07—2005.06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经营部项目经理

 2005.06—2005.08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部长助理

 2005.08—2014.07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业务部副部长、部长

 2014.07—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李华菊女士简历

 姓 名:李华菊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64年2月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职 称:教授

 资 格: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工作经历:

 1983.9.—1987.7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

 1987.7—1992.9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助教

 1992.9—1997.9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1997.9—2002.9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1999.9—2002.7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2.9—至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2006.4—2008.12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理教研部副主任(副处级)

 2008.1—至今 黑龙江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

 2008.12—至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理教研部主任(正处级)

 李延喜先生简历

 姓??名: 李延喜

 性??别: 男

 民??族: 汉

 出生日期: 1970年1月

 政治面貌: 党员

 文化程度: 博士研究生

 职??称: 教授、注册会计师

 资 格: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工作经历:

 1992年—至今 大连理工大学 教师

 高建国先生简历

 姓 名: 高建国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1972年7月12日

 文化程度: 博士研究生

 职 称: 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

 资 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工作经历:

 2004.8—2011.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2011.5—2011.12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11.12—至今 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5-00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15年5月29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传达给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至2015年6月27日届满。根据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并征求相关股东意见,第八届监事会由李安、陈佐发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 安 先 生 简 历

 姓 名:李安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文化程度:大学专科

 出生年月:1956年3月

 职 称:高级会计师

 工作简历:

 1974.9—1979.9 呼兰县长岭公社插队

 1979.9—1992.2 哈尔滨市第一工具厂 财会科会计

 1992.2—1997.9 哈尔滨市第一工具厂销售公司 副处长

 1997.9—2003.5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财务处处长

 2003.6—2011.10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

 2011.10—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会计师

 2012.6— 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安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陈 佐 发 先 生 简 历

 姓 名:陈佐发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工学士学位

 出生年月:1962年12月

 职 称:高级会计师

 工作简历:

 1985.8—1993.3 哈尔滨量具刃具厂财务处任会计工作

 1993.3—1994.5 哈尔滨市热电建设开发公司任财务部部长

 1994.5—2011.10 先后任哈尔滨市热电建设开发指挥部财务科长、哈尔滨投资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正处级)

 2011.10—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

 2006.6—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陈佐发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

 至2015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8,9,10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第11、12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0451-51939831)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150028)

 联 系 人:张名佳

 联系电话:0451-51939831

 传 真:0451-51939831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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