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20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选举王跃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王跃军先生简历

 王跃军先生,36岁,研究生学历,本公司监事,本公司综合部部长。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集约配送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工厂副厂长等职。

 王跃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21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4日下午15:00—2015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徐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120,911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1.112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114,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谭伟业律师、张华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普通决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4、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0,96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99%;反对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59%;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反对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6,649,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弃权股数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0、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1、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采购动能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6,649,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2、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采购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6,649,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3、关于续签公司向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动能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6,649,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4、关于续签公司向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6,649,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8、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8.1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8.2选举张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8.3选举孙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8.4选举吴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8.5选举王曰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8.6选举马玉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9、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9.1选举杨俊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9.2选举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9.3选举杨奇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20.1选举刘增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0.2选举于如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二)特别决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114,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14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9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股数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607%。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张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22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下称“会议”)。

 会议由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泉先生、孙少军先生书面委托徐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吴洪伟先生书面委托马玉先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审查,上述相关董事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出席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徐宏、张泉、孙少军、杨俊智;徐宏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审核委员会:张玉明、吴洪伟、杨俊智、杨奇云;张玉明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杨俊智、徐宏、杨奇云;杨俊智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奇云、徐宏、吴洪伟、张玉明;杨奇云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CEO兼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马玉先先生为公司CEO兼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马玉先先生的简历详见2015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顾文海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顾文海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丁圣文先生、李德先生、李瑞山先生、李培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丁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 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瑞山: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培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李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霞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韩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韩彬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吕曙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吕曙光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人员简历

 顾文海先生,49岁,本科学历,本公司执行总经理。1989 年参加工作,历任海尔集团青岛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分厂、资材、成本、体系审核部门负责人,海尔集团贵州海尔有限公司总经理、事业部长、海尔集团冰箱产品本部顾客服务部部长、宁波普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合伙人、中高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高控股集团公司(筹)总裁助理等职。

 顾文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丁圣文先生,53岁,本科学历,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厦门办事处副主任、宁波办事处主任、营销总公司副总经理、潍柴道依茨公司总经理等职。

 丁圣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德先生,52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滨海铸造厂厂长。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铸造厂车间主任,铸造二厂厂长助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铸锻厂副厂长,铸锻公司总经理。

 李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瑞山先生,55岁,本科学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中速机厂厂长。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配件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市场管理部副部长,中速机厂副厂长,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

 李瑞山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培新先生,41岁,本科学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技术部产品工程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部产品项目经理、部长助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

 李培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霞女士,35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业务经理、财务部部长助理等职。

 李霞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韩彬女士,30岁,本科学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韩彬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韩彬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6-2098008 传真:0536-2098020

 电子邮箱:hanb@weichai.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邮政编码:261108

 吕曙光先生,31岁,本科学历,工程师,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4月进入公司证券部门负责证券业务相关工作。

 吕曙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吕曙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6-2098018 传真:0536-2098020

 电子邮箱:lvsg@weichaihm.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邮政编码:261108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23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下称“会议”)。

 会议由刘增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于如水先生书面委托刘增清先生代为表决。本次监事会到会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决议选举刘增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