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021版)
(11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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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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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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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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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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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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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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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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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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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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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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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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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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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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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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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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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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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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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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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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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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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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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控制投资组合的久期不超过一年,力求本金稳妥,保持资产较高的流动性,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取得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和次级债券等;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目标是在保持传统货币市场基金的本金稳妥、高流动性特点的同时,通过适当延长基金投资组合的久期,投资于期限稍长的固定收益工具,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因此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也是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策略基础上的增强型投资策略,一方面将基金的大部分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保持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同时提供稳定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价值挖掘,将一小部分资产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比如投资级的企业债、金融债、次级债、浮动利率债等,为基金资产提供超额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1、久期策略
为了保持本基金明显的收益-风险特征,本基金的久期保持大于0.5年,小于1年。在分析宏观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市场资金供求、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就业率水平、国际市场利率水平、汇率)和财政货币政策等的基础上,对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市场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决定组合的久期,并通过不同债券剩余期限的合理分布,有效地控制利率波动对基金净值波动的影响, 并尽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基于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特征的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并据此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收益率曲线策略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收益率曲线本身的变化,根据收益率曲线可能向上移动或向下移动,降低或加长整个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二是根据收益率曲线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征,通过骑乘策略,投资于最有投资价值的债券。
3、买入持有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短期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这些短期固定收益投资工具,采取买入持有策略,以便降低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相对价值挖掘策略
本基金在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同时,深入挖掘市场上各类固定收益型投资产品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意外变化等情况造成的短期内市场失衡;新股、新债发行以及节日效应等因素导致的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失衡等。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投资机会。通过分析短期市场机会发生的动因,研究其中的规律,据此调整组合配置,改进操作方法,积极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5、无风险套利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利用投资范围广泛的特点,寻找各类可投资工具之间存在的无风险套利机会,比如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等。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使投资组合产生持续稳定的回报,而不是仅仅依赖某一种投资策略。在投资的过程中,即使通过价值挖掘发现某只债券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也不在单只债券上暴露过多的风险,而是将风险分散到多只债券上,每只债券只承担较小的风险。同时我们还将通过数量模型,分析个券、类属债券直至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在二者之间做到有效平衡。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中长期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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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禁止投资于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禁止投资于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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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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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本基金因赎回导致“14包钢集SCP001”市值占净值超过10%,已于2015年4月3日调整至10%以下。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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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只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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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
②基金估值: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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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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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6日至2015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三(八)投资组合限制的约定:(1)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2)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3)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4)投资组合的久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一年;(5)持有的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现金、剩余期限在14天以内的回购余额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6)投资于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其他债券的规模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量的5%,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4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H=E×0.4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H=E×0.1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2)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3)基金转换费率
①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a)嘉实超短债债券与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之间互转时,以及转入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超短债债券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沪深300指数增强股票、嘉实对冲套利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股票、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c)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入嘉实超短债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沪深300指数增强股票、嘉实对冲套利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股票、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转入嘉实超短债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超短债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转入嘉实超短债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a)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 嘉实超短债债券与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之间互转时,以及转入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 嘉实超短债债券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沪深300指数增强股票、嘉实对冲套利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股票、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i 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之间转入嘉实超短债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v 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沪深300指数增强股票、嘉实对冲套利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股票、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转入嘉实超短债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注: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 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通过代销机构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2014年11月13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12月11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投不超过200万元;2015年2月10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2015年3月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2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4)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相应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3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宜信普泽、重庆农商行、江南农商行、天风证券、众禄基金五家代销机构,并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5年一季度末。
8.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2014年10月26日至2015年4月26日本基金的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6日
住所、办公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
办公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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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www.hfzq.com.cn | 客服电话 | (0591)96326 |
住所、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 | 联系人 | 李昕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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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www.hlzqgs.com | 客服电话 | (0931)96668、400689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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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www.ubssecurities.com | 客服电话 | 400-887-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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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办公地址 |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
法定代表人 | 冉云 | 联系人 | 金喆 |
电话 | (028)86690126 | 传真 | (028)86690126 |
网址 | www.gjzq.com.cn | 客服电话 | 4006600109 |
住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
法定代表人 | 赵大建 | 联系人 | 李微 |
电话 | (010)59355941 | 传真 | (010)66553791 |
网址 | www.e5618.com | 客服电话 | 400-889-5618 |
住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
法定代表人 | 陈林 | 联系人 | 夏元 |
电话 | (021)68777222 | 传真 | (021)68777822 |
网址 | www.cnhbstock.com | 客服电话 | 4008209898 |
住所、办公地址 |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
法定代表人 | 王勇 | 联系人 | 卢金文 |
电话 | (0592)5161642 | 传真 | (0592)5161140 |
网址 | www.xmzq.cn | 客服电话 | (0592)5163588 |
住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
法定代表人 | 宫龙云 | 联系人 | 陈敏 |
电话 | (021)32229888 | 传真 | 021- 68728782 |
网址 | www.ajzq.com | 客服电话 | (021)63340678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
法定代表人 | 吴骏 | 联系人 | 吴尔晖 |
电话 | 0755-83007159 | 传真 | 0755-83007034 |
网址 | www.ydsc.com.cn | 客服电话 | 4000-188-688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中国华融A座3层、5层 |
法定代表人 | 宋德清 | 联系人 | 黄恒 |
电话 | 010-58568235 | 传真 | 010-58568062 |
网址 | www.hrsec.com.cn | 客服电话 | (010)58568118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
法定代表人 | 余磊 | 联系人 | 崔成 |
电话 | 027-87610052 | 传真 | 027-87618863 |
网址 | www.tfzq.com | 客服电话 | 4008005000 |
办公地址 | 四川成都市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
注册地址 | 四川成都市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大厦11楼 |
法定代表人 | 吴玉明 | 联系人 | 刘进海 |
电话 | 028-86199278 | 传真 | 028-86199382 |
网址 | www.hxzq.cn | 客服电话 | 4008366366 |
名称 |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
住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
负责人 | 王卫东 | 联系人 | 黄伟民 |
电话 | (010)65890661 | 传真 | (010)65176801 |
经办律师 | 黄伟民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
法定代表人 | 杨绍信 | 联系人 | 洪磊 |
电话 | (021)23238888 | 传真 | (021)23238800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许康玮、洪磊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967,428,301.54 | 91.85 |
| 其中:债券 | 956,428,301.54 | 90.80 |
| 资产支持证券 | 11,000,000.00 | 1.04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8,060,634.28 | 5.51 |
7 | 其他资产 | 27,823,708.97 | 2.64 |
| 合计 | 1,053,312,644.79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50,180,000.00 | 7.77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50,180,000.00 | 7.77 |
4 | 企业债券 | 203,930,301.54 | 31.59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462,615,000.00 | 71.67 |
6 | 中期票据 | 239,703,000.00 | 37.13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 合计 | 956,428,301.54 | 148.1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1499076 | 14包钢集SCP001 | 700,000 | 70,238,000.00 | 10.88 |
2 | 041454043 | 14河钢CP001 | 500,000 | 50,400,000.00 | 7.81 |
3 | 100236 | 10国开36 | 500,000 | 50,180,000.00 | 7.77 |
4 | 101355002 | 13陕有色MTN001 | 500,000 | 50,145,000.00 | 7.77 |
5 | 1182005 | 11豫煤化MTN1 | 500,000 | 49,820,000.00 | 7.72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9025 | 侨城03 | 110,000 | 11,000,000.00 | 1.7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5,937.4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495,320.2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1,241,722.65 |
5 | 应收申购款 | 3,070,728.6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 合计 | 27,823,708.97 |
阶段 | 净值
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22% | 0.01% | 1.30% | 0.00% | -0.08% | 0.01% |
2007年 | 4.01% | 0.03% | 2.78% | 0.01% | 1.23% | 0.02% |
2008年 | 5.41% | 0.11% | 3.77% | 0.01% | 1.64% | 0.10% |
2009年 | 0.65% | 0.02% | 2.25% | 0.01% | -1.60% | 0.01% |
2010年 | 1.57% | 0.03% | 2.30% | 0.01% | -0.73% | 0.02% |
2011年 | 3.56% | 0.04% | 3.28% | 0.01% | 0.28% | 0.03% |
2012年 | 3.63% | 0.03% | 3.25% | 0.01% | 0.38% | 0.02% |
2013年 | 2.67% | 0.06% | 3.00% | 0.01% | -0.33% | 0.05% |
2014年 | 6.60% | 0.04% | 2.97% | 0.01% | 3.63% | 0.03%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 1.49% | 0.04% | 0.65% | 0.01% | 0.84% | 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