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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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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8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赵峰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现场出席董事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刚先生、马正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并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过审议同意聘任姜永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姜永光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认为如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如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过审议同意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黄佳慧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吉林永大集团

 邮政编码:132013

 电话号码:0432-64602099

 传真号码:0432-64602099

 电子信箱:hjh82@163.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认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刚,男,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二零零四年取得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获全国五一奖章及全国劳动模范。

 李刚先生于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期间,曾经先后担任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及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于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期间,担任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刚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加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后担任副总经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更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股份代码:HK0762)。李刚先生于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二月期间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香港”)副总裁,于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期间担任中国联通香港执行董事。李刚先生于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期间担任联通集团副总裁,同时担任中国联通香港董事及高级副总裁。

 此外,李刚先生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起担任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股份代码:HK0008)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担任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HK8207)非执行董事。

 李刚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担任高管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马正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今,历任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电气设计员、电气室主任、副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正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炜,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2000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系,2005年-2006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曾任职于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百度公司;现任职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证券与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为北京市产权经纪人、版权经纪人,拥有证券从业资格,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山西省太原市青联委员、中石油咨询中心并购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

 张炜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姜永光,男,中国国籍,1976年3月8日出生,专科学历,电气工程师,2007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技术部部长,2008年至2012年担任公司质检部长,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质检部长兼质量总监。

 截至目前,姜永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

 1、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

 截至目前,黄佳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5日上午11: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现场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第三届监事会审慎考虑,决定提名王瑛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聘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新任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及其他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任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瑛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2010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电控分公司电气工程师;2011年至2012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分厂生产计划调度;2013年至今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分厂经理。

 截至目前,王瑛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吕永祥先生及吕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刚先生、马正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如李刚先生、马正学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刚,男,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二零零四年取得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获全国五一奖章及全国劳动模范。

 李刚先生于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期间,曾经先后担任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及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于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期间,担任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刚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加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后担任副总经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更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股份代码:HK0762)。李刚先生于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二月期间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香港”)副总裁,于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期间担任中国联通香港执行董事。李刚先生于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期间担任联通集团副总裁,同时担任中国联通香港董事及高级副总裁。

 此外,李刚先生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起担任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股份代码:HK0008)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担任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HK8207)非执行董事。

 李刚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担任高管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马正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今,历任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电气设计员、电气室主任、副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正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1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茂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1、张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张炜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张炜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张炜先生的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如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附:张炜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炜,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2000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系,2005年-2006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曾任职于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百度公司;现任职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证券与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为北京市产权经纪人、版权经纪人,拥有证券从业资格,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山西省太原市青联委员、中石油咨询中心并购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

 张炜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3日,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姜永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姜永光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计划部长。

 姜永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姜永光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监事会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瑛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监事会声明:此次更换监事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瑛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2010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电控分公司电气工程师;2011年至2012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电控分厂生产计划调度;2013年至今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分厂经理。

 截至目前,王瑛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5日在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2日下午3:00—2015年6月23日下午3: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下午3:00至2015年6月23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如上第1项、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6月6日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432-64602099)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6月19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证券部,邮政编码:13201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永大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永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议案1为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表一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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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二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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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三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佳慧、郑颖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602099

 3、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议案一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议案二和议案三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4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永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姜永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对姜永光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姜永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永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1、姜永光,男,中国国籍,1976年3月8日出生,专科学历,电气工程师,2007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技术部部长,2008年至2012年担任公司质检部长,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质检部长兼质量总监。

 截至目前,姜永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原董事会秘书吕兰女士已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2015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佳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一、黄佳慧女士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1、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

 截至目前,黄佳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黄佳慧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吉林永大集团

 邮政编码:132013

 电话号码:0432-64602099

 传真号码:0432-64602099

 电子信箱:hjh82@163.com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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