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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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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洋股份,证券代码:002212)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5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2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抓紧时间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为确保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1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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