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423,257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
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静
电话:021-80165356
传真:021-80167049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2楼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