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三星电气,股票代码:60156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2015年6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目前该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的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情或达成与该事项有关的书面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