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8日至2015年6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即2015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二楼205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第9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6-9项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提交全部证件手续的扫描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邮编:15007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8
2.投票简称:博实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博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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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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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博 张俊辉
联系电话:0451-84367021
联系传真:0451-84367022
2.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时请携带上述证件手续的原件,以供验证。
六、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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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