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2 股票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0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通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7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房地产项目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2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3月17日、2015年5月9日和2015年5月23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以及《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持有18.85%股份的股东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5年6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房地产项目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5月23日公告的《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的股东大会召开相关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6月18日 14 点 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报告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8日
至2015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6、8、11、14、18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9月18日披露的2014-049号公告;
议案5、7、9、12、15、19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3月17日披露的2015-014号公告;
议案2、3、10、13、16、17、20、21、22、23、2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5月23日披露的2015-023号公告;
议案25、26、27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5-030号公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第1-16项议案(包括第2项议案下须逐项表决的子议案)以及第19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第1-17项议案(包括第2项议案下须逐项表决的子议案)以及第20-2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冯旭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2 股票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1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通科技”)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7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进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房地产项目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承诺函。
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承诺函。
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