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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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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重要提示

 1、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先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7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先锋电子”,股票代码为“00276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7元/股,发行数量为 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3、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5 年6月3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3家配售对象均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 2015年6月2日(T-1 日)公布的《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47.13倍,高于150倍。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的结果,包括获配网下投资者名称、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根据 2015年6月2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所有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进行了网下申购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851,315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24,500万股。 上述投资者的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为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根据《发行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47.13倍,高于 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数量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

 三、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配售,配售的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24,500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75,00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60.24%;年金和保险资金(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27,00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21.69%,其他投资者(C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22,50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18.07%。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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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以上配售结果,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的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预先安排的40%、20%。以上配售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事先披露的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的获配情况详见下表。

 四、网下配售明细

 根据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的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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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中,发行费用为5,323.18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3,700万元,审计费750万元,律师费395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40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38.18万元。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4818555

 发行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电子”或“发行人”)于2015年6月3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先锋电子”A 股1,000万股。根据当日总体申购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34,49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471,310,000股。配号总数为12,942,62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1294262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3476884897%,网上投资者最终超额认购倍数为287.61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5年6月5日(T+2)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5 年6月8日(T+3)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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