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6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3层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丘亮新先生和副董事长林群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林秋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01,017,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615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00,985,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607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3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1,924,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3.01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2 配售股票种类、面值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4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5 配售对象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6 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7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8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3.09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4、公司2015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关于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1,01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8、关于2015年向大股东借款5亿元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1,924,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周梦可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国武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