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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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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费率优惠等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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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5年6月3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7*24小时受理日常申购业务申请,但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日15:00后提交的业务申请视同下一基金开放日提交的业务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机构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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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养老金客户须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3.2.2 后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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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关于费率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2关于费率优惠

 1、本基金在我司网上直销的申购费率实行统一的网上直销优惠费率,即申购费率高于0.6%时,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卡、银联通模式所有银行卡、天天盈模式所有银行卡、通联支付模式银行卡(除招商银行)按申购费率4折、通联支付模式-招商银行卡按申购费率9折执行,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农行卡按申购费率7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建行卡按申购费率8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时,按申购费率执行。

 2、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使用汇款转帐资金方式认、申购本基金按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本或相关公告中规定的认、申购费率基础上实施0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同时实施0折优惠。

 3、本基金在我司直销柜台(包括但不限于当面、传真、语音电话等公司认可的柜台委托方式)的申购费率实行统一的直销柜台优惠费率,即前端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

 4、本基金自2015年6月3日起参加以下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等非现场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名 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共16家代销机构。

 4.2 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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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年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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