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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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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5-00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7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5年4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58万股,发行价格为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08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6,695,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392,300.00元,款项已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立的3500080129001211807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21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金额为37,987.51万元,本次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37,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金额为987.5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并且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偿还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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