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3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6月1日下午2: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6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15:00至2015年6月1日15:00。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6,53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5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6,4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4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9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2%。除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5%以下(以下简称为“中小股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严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436,49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770%;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