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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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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
股票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

 股票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收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已发生效力的(2015)鲁商初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山西联合煤焦股份有限公司、美锦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解除对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所持公司8,300万股限售流通股的冻结。

 美锦集团目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8,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3%。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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